近日,家住塘溪镇的张先生通过“法律门诊”线上平台求助。因疫情影响且母亲在老家卧病,张先生短期内无法外出,原本计划租期一年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得不提前终止。张先生按照合同约定,提前一个月与房东协商退租事宜,但房东在进行退租验收后,拒绝退还剩余租金。
3月18日,适逢大嵩法庭干警贺释玉在塘溪司法所法律服务站“坐诊”。因张先生没有纸质合同等证据材料,她建议张先生首先固定电话录音证据,然后主动联系房东进行协商,最终房东同意退还5000余元的房租,张先生对此深表感谢。